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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禁止食用猫肉狗肉是一种僭越

2010年02月28日,星期日

(刊于《女报》))

日前有媒体报道,中国或将立法禁止食用猫肉和狗肉,食用者将被罚款5000元人民币以及监禁15天,贩卖者将被罚1万元至5 万元人民币不等。

不少为此立法鼓吹的人声称这是与国际惯例接轨,那我们就先来看看国际惯例。

在亚洲,包括日本、韩国、东帝汶等在内的大量国家,都食用狗肉。尤以韩国人为烈,据《韩国时报》报道,韩国人平均每年在约6500家餐馆吃掉9000吨狗肉。 (全文 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