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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title>答案小厨 &#187; 立法禁止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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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description>在这里找寻乱吃人间美味的答案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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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立法禁止食用猫肉狗肉是一种僭越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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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Sun, 28 Feb 2010 06:56:28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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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(刊于《女报》）) 日前有媒体报道，中国或将立法禁止食用猫肉和狗肉，食用者将被罚款5000元人民币以及监禁15天，贩卖者将被罚1万元至5 万元人民币不等。 不少为此立法鼓吹的人声称这是与国际惯例接轨，那我们就先来看看国际惯例。 在亚洲，包括日本、韩国、东帝汶等在内的大量国家，都食用狗肉。尤以韩国人为烈，据《韩国时报》报道，韩国人平均每年在约6500家餐馆吃掉9000吨狗肉。 在俄罗斯西伯利亚、美国阿拉斯加、加拿大北部和格陵兰岛等地区，狗被当地人视作一种紧急食物来源。在食物急缺的情况下，雪橇犬也可能被宰杀食用。 在加拿大，部分少数民族仍保有食用狗肉的习惯。根据加拿大野生动物法案，在有关机构的监督下，杀狗、出售和食用狗肉并不违法。 事实上，虽然在多数西方国家吃狗肉被视为社会禁忌，但很少有国家因之立法禁止食用狗肉。譬如美国，没有反虐待动物的联邦法，不过各州有保护动物和反虐待动物的地方立法，主要是禁止对动物非必要的屠杀、伤害、折磨和遗弃，并未明文规定不能食用狗肉。再如欧洲的德国、瑞典、英国和荷兰等国，在欧盟协议基础上有独立的动物保护法，但多强调养宠物是一种责任，主人需要对其健康和福利负责，也未有一刀切的禁止食用狗肉的法令。 西方国家之所以罕见立法禁止食用狗肉，乃是因为这种做法无异于一种僭越，它混淆了“动物福利”与“动物权利”的概念，又将法律的绳索错误地套在本应从属于社会风俗或禁忌的领域。 在我看来，只在三种情况下贩卖及食用狗肉猫肉是非法的：一是贩卖食用的猫狗属于濒临灭绝的物种；二是贩卖食用的猫狗乃是盗窃、抢夺他人的宠物；三是贩卖食用的猫狗携带传染病菌，而主事者对此知情。 在上述三种情况之外，食用猫肉狗肉只是一种社会风俗问题，或者饮食文化问题，甚至连道德问题都算不上。我并不认为吃狗肉与吃牛肉、马肉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。若说狗是人类“陪伴型”的动物，因此具有免于被食用的权利，那么牛呢？马呢？它们为人类的贡献不在狗之下，吃它们就比吃狗肉更理直气壮么？ 一个人不吃狗肉，并不比不吃牛肉、吃马肉更道德，也不比吃狗肉、吃牛肉、吃马肉更道德。换言之，一个人吃狗肉，道德水准并不会因此而下降，只是在一个食用狗肉是禁忌的社会里，他可能遭受批评乃至厌恶与歧视。仅此而已。 在我看来，立法保护“动物福利”，也即提倡人道对待动物，要求禁止“不必要的残忍”以维护动物福祉，是必要的，但是立法保护“动物权利”，则是一种僭越。因为“动物权利”本身极可能是一个伪命题，学者赵南元就曾指出“动物权利论”所面临的三个法理学问题：谁有资格代表动物权利？动物权利与义务如何均衡？多数人的信仰是否有权立法约束少数人？ 禁止食用猫狗正是建立在 “动物权利论”的逻辑之上，于是猫权狗权即使没有被置于人权之上，也至少与之平起平坐。可是，人权包括生存、自由与追求幸福的权利，饮食嗜好也内涵其中。在一个食用狗肉并非普遍禁忌的社会，立法禁止食用狗肉，很可能是国家权力对社会风俗的一种强行干涉，对个人权利的一种粗暴剥夺。 事实上，在禁止食用狗肉猫肉的立法倡议背后，藏着“动物权利”保护者的道德优越与谄媚功利。基于道德优越，有时“动物权利”保护者甚至会走到离谱的地步。譬如去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接受采访时打死一只苍蝇，竟然引发动物保护组织PETA的不满，他们给奥巴马送了一个捕虫器，希望他以后善待苍蝇。 不过我不认为倡议立法禁止食用狗肉猫肉完全出于道德优越，其背后也藏着功利之心。这么做，一是讨好西方，“中国人还在吃狗肉？太恶心了，太落后了”，说这样话的西方人很多，现在倡议立法禁止食用狗肉，或可换来他们的点头微笑。二是讨好国内的权贵、白领与小资们。养猫狗作为宠物，早已在中国相对富裕的阶层中流行开来（农村养狗尽管也有一定感情因素，但主要是作为工具而非宠物）。倡议立法禁止食用狗肉，或能让穿貂皮大衣的贵妇们拈花微笑——中国可以对吃狗肉说不，谁吃狗肉中国就不高兴，不吃狗肉中国就站起来…… 钱钟书曾说：“上帝要惩罚人类，有时来一个荒年，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，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，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，伴随着和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动力，融合成不自觉的骄傲”，以此献给倡议立法禁止食用猫肉狗肉的善男信女们。 【附录】 为什么我反对立法禁止吃狗肉？核心还是吃狗肉最多是一种社会禁忌，目前在中国连社会禁忌都还不是呢。社会禁忌的归社会禁忌，法律的归法律。即使在回民地区，也没有立法禁止吃猪肉嘛。难道吃猪肉不伤害他们的感情吗？但为何不立法呢？就是因为社会禁忌的问题，只能靠社会风俗、文化、习惯的约束去处理。 回到吃狗肉的问题，在西方社会这其实不是什么问题，因为绝大多数人确实是不吃狗肉的。在西方社会中，宠物=家人的文化习俗已经深入人心。 因此，热爱猫狗的朋友，要做的不是推动立法，而是推动社会文化习俗的变迁。如果有一天绝大多数人都真正视猫狗为家人，那么吃猫狗肉的现象必将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。 而这一切，并不依靠立法。 相关文章： 是否禁食猫狗，是人与人之间的“战争”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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